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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规范

 


    六、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处理办法
    (一)各单位每年在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的同时,要处理不归档的文件材料。
    (二)清理出的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,应销毁的及时销毁。如有些文件材料需要作资料保存,应填写目录,组卷单独保管,不可随意堆放,以防泄密。
    (三)销毁带密级的不归档文件材料,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。对于一般性文件材料,只登记收发文号码,或在收发文薄上加盖“销毁”戳。
    (四)凡销毁的文件材料,经鉴别和本部门有关领导批准,由二人监销,保证不丢失、不漏销。在销毁文件材料过程中,为防止泄密,应禁止无关人员介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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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来源:校办』『阅读:』『日期:2007-10-19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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